《无锡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证明》申办流程

1、条件:已依法登记结婚且均未生育过的,拟在锡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是经户籍所在地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

2、所需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暂住证,女方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夫妻双方到现居住地村(社区)领取和填写《无锡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表》,经现居住地社区计生办审核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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